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是一所以培养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基层司法工作者以及安全防范技术、司法信息技术等专门人才为主的政法类高等职业院校。主管部门为浙江省司法厅、浙江省教育厅。学院前身为1984年建立的浙江省第三人民警察学校,2000 年5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筹建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02年1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成立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学院是全国高等法律职业教育改革试点与推广单位,是全国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单位,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0年被司法部荣记集体一等功。
在办学过程中,学院坚持“警学结合、厚德强技”人才培养理念,探索“省部共建、校局联盟、专监合作”的办学机制,走专业教学与行业服务一体化的具有中国高等法律职业教育特色的发展新路,大力推行以工学结合,实战强技,警魂铸人为核心内容的教育教学模式改革,取得显著成效,毕业生就业率已连续3年保持在98.7%以上。
学院占地面积567亩,建筑面积15.06万平方米;有全日制在校生3500余人;有教职工 466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6.26%(其中正教授22人),具有硕士以上学历(位)的占专任教师总数的74.83%,“双师”素质教师数占专业课教师数的73.47%。有6人入选“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梯队”。开办有法律执行、法律事务、安防技术、司法信息技术等4个专业群16个专业。其中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专业5个,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专业4个、省级特色专业9个,国家级精品课程5门、省(部)级精品课程24门,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践教学基地2个、省级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4个。学院还承担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浙江省监狱劳教系统等在职人员的培训任务,年培训人数1万人次以上。
学院是浙江省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培养培训的主要基地、是浙江省安全防范专业人才培养培训主要基地,是全国法院司法警察的培养培训基地。学院积极为打造“平安浙江”、“法治浙江”,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不懈努力,为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作出更大贡献。